卢那察尔斯基曾说:“如果人没有创造的自由,没有艺术的享受,他的生活就会失去乐趣人不仅要吃得饱,还要吃得好,这是重要的;更重要的是生活日用品不仅要实用,合人民的口味,而且要使人感到愉悦。服装应当使人愉悦,家具应当使人愉悦,餐具应当使人愉悦,住宅应当使人愉悦宏伟的艺术工业的任务将在于:探索简单的,健康的,令人信服的愉悦原则,并将此原则应用到比目前更加宏伟的机器工业中,应用到生活的建设中。”

卢那察尔斯基的话涉及到了产品与人的关系问题,并指出了设计的审美原则--使人愉悦。在今天我们如何理解这个涵义?是否可以将“使人愉悦”这一原则更广泛地理解,认为这是设计的终极追求和目标?笔者是这样认为的。设计不同于艺术,必须要体现出它的功利性,在使用中实现设计的价值。使用过程中使使用者感受到设计的精巧而产生愉悦感,同时将这种愉悦感升华为一种审美意象,伴随着对形式美、附加价值(如象征性、心理指示等)的欣赏,从而达到一种全方位的愉悦。这种全方位的“使人愉悦”,才能真正体现出“设计为人”的思想。“设计为人”实际上也正是要将设计的接受者塑造成为自觉的审美主体。设计中的审美现应当是把物质与精神,实用与审美综合在一起的,在它们的矛盾 中去把握、调整和规范它们之间的关系。在设计史中出现过很多割裂功能和形式而偏执一端的片面现象。在近现代,功能主义在设计中渐占上风,在反对追求表面豪华的巴洛克风格时,出现了矫枉过正的现象。一些极端的功能主义者把功能看作是设计的全部,只讲功能而不问形式。如德国建筑家米斯?凡?德洛就曾宣称:“我们不考虑形式问题,只管建筑问题。形式不是我们的工作,它只是结果”。这种片面的功能主义,使得他们设计的产品往往显得缺乏情趣,呆板,很难使人赏心悦目。有人认为,巴黎蓬皮杜艺术中心的建筑就体现了这种片面的功能主义的观念:整个建筑有如开膛破肚,各种管状、球状的结构体突兀地露在外面,远远看去象是一座古怪的大厂房。与这种倾向相反,另外一些人则沉缅于形式的美化,忽略了实用功能,最典型的例子是美籍法裔设计师雷蒙德?罗维于1935 年设计的“可德斯皮特”电冰箱。当时美国正流行流线形设计风格,罗维也把流线
形用到冰箱设计上,把顶部设计成弧形,家庭主妇们纷纷抱怨说,这种顶部派不上用场,连个鸡蛋都放不住。现代设计强调“人性化”,就有人片面地把形式的情趣理解为“人性化”的全部,出现了形如“未来战士”般的吸尘器,状如飞碟的名为"美式坦克"的调制解调器等等好看而不好用的设计。

为什么会出现功能与形式的人为割裂?从设计审美的角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实际就是将设计中有关审美的部分都归结为了形式,使形式成为了审美价值的唯一体现。在第一章中提出有关设计“美”与“善”的范畴时,笔者就谈到这了一点。在某些艺术中,形式可以作为内容的载体(内容积淀在形式内),进而成为艺术的主体。但在实用审美领域内,形式显然不可能有这样的殊荣地位,因为一旦形式超越了内容,那么它同时也就超越了实用审美的领域而成为了艺术。设计师必须在特定的审美领域内探讨功能与形式、物质与精神的关系。我们现在倡导的“设计以人为本”,不应该只停留在追求表面形式的丰富、色彩的眩目、高品味的诉求这样一些浅层次的设计元素之上,而应该从深层次的设计的原始目的出发,将设计中应用到的各种层面、各种涵义之上的元素综合到“设计”这一整体中进行分析研究。结果是应该自然产生的,而不是人为的、主观的臆造,这样才能真正把“人”作为设计服务的对象。“人”作为设计的最终审美主体,在设计的全部因素中都应该能找到他的观照之物,忽略其中任何一点,都是“设计”不到之故。同时,设计中还存在一个结合实际,“适度”的问题。在前文中笔者就曾提到过,设计必须依照特定的时间、特定的环境来进行,离开了特定的时空条件,设计便无价值可言,企图一劳永逸的设计是没有存在价值的。我们讨论“设计为人”,也要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下进行,特别是要结合我国当前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人民文化素质的具体状况,社会审美观念的变化以及历史人文传统的影响等现实因素。

通过前文对西方工业设计史中审美观念的发展变化的分析,以及对中国传统美学中有关造物的审美观的认识,笔者认为,只有认清设计中“善”与“美”的关系,才能达到"使人愉悦"的设计原则,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设计为人”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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