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大型客机项目,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时期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标志性工程。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商飞公司”)是实施国家大型飞机重大专项中大型客机项目的主体,也是统筹干线飞机和支线飞机发展,实现我国民用飞机产业化的主要载体,承载着党中央、国务院的重托,承载着全国人民的殷切期盼。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商业形象,扩大公司的社会影响力,传播公司企业文化、经营理念、企业精神,确定符合公司战略定位,能够突出反映公司目标、愿景,具有独特风格的公司名称和标识尤为重要。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公司企业名称与标识。 

本次征集活动由中国商飞公司企业名称、标识征集工作小组负责,本次征集活动从2008年8月6日开始,至2008年9月4日24时截止。所有关心、关注、支持中国大飞机事业的个人和机构都可以参加征集活动。凡参加征集活动的创作者,只需正确填写并签署《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及《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标识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即可成为征集活动的应征者。 

具体规定详见《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标识设计公开征集活动规则》。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标识征集工作小组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标识公开征集活动规则  
  
一、总则: 
发展大型客机项目,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时期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标志性工程。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商飞公司”)是实施国家大型飞机重大专项中大型客机项目的主体,也是统筹干线飞机和支线飞机发展,实现我国民用飞机产业化的主要载体,承载着党中央、国务院的重托,承载着全国人民的殷切期盼。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商业形象,扩大公司的社会影响力,传播公司企业文化、经营理念、企业精神,中国商飞公司决定开展面向全球公开征集企业名称、标识活动,征集既富有中国特色、又适应公司国际化发展需求;既能被中国文化认可、又能被国际文化接受;既符合企业的战略定位、未来发展,又与航空产业相匹配的新的企业名称、标识,以全面提升公司形象,塑造公司国际化品牌。 

本次征集活动由中国商飞公司企业文化部(党群工作部)承办。企业文化部(党群工作部)将联合上海城市动画公司成立中国商飞公司企业名称、标识征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企业名称、标识的征集、评选和宣传等工作。 
 
二、征集时间: 
征集活动于2008年8月6日开始,于2008年9月4日北京时间24时整截止(以下简称“截止时间”)。任何于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作品,无论何种原因,均不具有应征资格。 
 
三、应征者资格: 

(一)所有关心、关注、支持中国大飞机事业的个人(自然人及以自然人组成的群体)以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均可按照本规则参加征集活动。 

凡应征企业名称、标识作品的创作者,需正确填写并签署《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及《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标识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按本规则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送达应征作品,则成为中国商飞公司企业名称、标识征集活动的应征者。 

(二)本次活动的承办单位及员工,评审专家组成员,以及其他与前述人员有实质性利益关系的个人和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本次征集活动。 

(三)如应征者是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则由该应征者的法定监护人签署本办法要求的文件,如应征者是群体参加人,则群体的每个成员都应签署本办法要求的文件。 

(四)应征者不能以任何方式误导社会公众认为其与中国商飞公司有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关联,也不能在未经公司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就其应征情况进行公开宣传。 
  
四、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应提供以下文件: 
(一)《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标识征集活动报名表》、《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名称、标识征集活动应征作品创作者承诺书》; 

(二)应征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有效护照等,如机构应征者,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以上文件应与应征作品同时提交,应征者应保证以上文件完整、真实、有效,否则视为无效应征作品,活动承办单位有权对以上材料进行核实。 
  
五、应征作品要求: 
(一)应征企业名称、标识的作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征作品应体现出科学技术与文化艺术相结合,具有创新性,能明确表现出大型客机研制的主题和百折不挠、奋发图强、为国争光的精神。应征作品应适于在各种视觉媒体上传播。 
2.应征公司名称的作品可以直接用“中国*公司”的形式冠名,也可不用“中国”两字,可选用能够反映公司战略定位、产品特征和未来发展的名称冠名。 
3.应征公司标识的作品图案应清晰流畅,简洁大方,寓意贴切,有强烈的时代感及视觉冲击力,并应明显区别与其他著名标识。 
4.应征作品应为应征者本人的原创作品,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过,也未以任何方式为公众所知。应征者应对参选作品拥有完整的,排他的著作权。 
5.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和有任何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和善良风俗的内容。 

(二)应征作品内容规格要求: 
1.应征作品应征稿应包括: 
(1)应征作品应征方案; 
(2)应征作品的创意基础和理念的说明。 
2.应征作品应符合下述规格: 
(1)公司企业名称应用一张黑白图稿,图稿大小为A4纸规格。企业标识应包括一张彩色设计图稿、一张黑白设计图稿和一张立体设计图稿,共3张图稿,图稿大小为A4纸规格。 
(2)应征作品创意基础和理念的说明应有助于评选时评委对作品的理解,其内容旨在阐述企业名称、标识思路、理念和涵义。 
(3)应征作品创意基础和理念的说明部分无论以何种方式提交,应提供WORD格式电子文档。 
(4)如以电子图稿形式提交作品,所有图稿需要储存为JPG格式,应征作品大小不得超过500k。 
(5)应征作品稿样和说明不得留有作者姓名及表明作者身份的标志,否则视为无效应征作品。 
  
六、应征办法: 
1.应征者不需缴纳报名费。 

2.应征作品可以用邮寄和网络投递方式送达,征集工作小组不接受除邮寄和网络投递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 

送达地址: 
上海市祖冲之路1559号张江创意大厦7楼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标识征集工作小组  
邮编:201210 
咨询电话:+86-21-64846673、64846702 
邮箱:qywhb@comac.cc  

3.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征集工作小组所在地邮局接收当日邮戳为准; 

4.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应征文件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征者可于截止时间之前补正。 

5.应征者可以从中国商飞公司网站上下载本规则、《报名表》、《承诺书》等相关文件。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网址为http://www.comac.cc
  
七、应征作品的评选和决定: 


1.中国商飞公司企业名称、标识征集工作小组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以下简称“专家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办法另定。 

2.中国商飞公司拥有决定企业名称、标识的最终权利。 
  
八、奖励: 
1. 对中标中国商飞公司企业名称、标识大奖各设1名,奖金各为人民币20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赠送印有公司新名称和标识的飞机模型,可参与公司ARJ21飞机首飞的相关活动。 

2.对优秀奖各设4名,奖金各为人民币2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3.对鼓励奖各设15名,并颁发奖励证书及纪念品。 

4.上述奖金金额指税前金额。获奖者应按照相关国家及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纳税。 

5.征集工作小组将向获奖创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6.以上奖励以作品为单位授予,兼中兼得,奖金由相关创作者自行分配。 

7.征集工作小组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作品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应征者不止一人的,征集工作小组将奖金(现金或支票)和获奖证书交付《报名表》中“创作者”一栏排名最靠前的应征者或其书面指定的代表。 

8.评选揭晓后,征集工作小组将在中国商飞公司网站上公布获奖者名单。 
  
九、相关声明: 
1.征集工作小组对其所收到的所有应征作品一概不予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2.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征集工作小组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工作小组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征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应征作品一经送达,主办者或其指定机构即有权无偿将作品的原件或复制件用于新闻报道、展览、网络传播或结集出版发行,而无需征得应征者同意,亦无需向其支付报酬。 
4.成为中国商飞公司企业名称、标识的作品的一切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对作品的一切平面、立体或电子载体的全部权利)自始即归中国商飞公司所有。中国商飞公司有权对成为企业名称、标识的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十、其他: 
1.中国商飞公司对包括本规则在内的本次征集活动的所有文件保留最终解释权。任何与本次征集活动有关的未尽事宜,均由中国商飞公司进一步制定相应规定或进行解释。 
2.本次征集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标识征集工作小组 
二OO八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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