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闻网12月23日讯 作为青岛市东部现代化新城区和“三个辅城”的重要一极,崂山区到底拥有怎样的城区特质?如果要用一句话来概括你眼中的崂山区,你会怎样表达?如果要用一个LOGO图案来代表崂山的城区形象,你会怎样设计? 
 
  记者从崂山区对外宣传办公室获悉,为了更好地彰显崂山城区特色、塑造城区形象、推广和经营城区文化品牌,崂山区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城区形象视觉标识和区域文化品牌主题语 
,征集时间自即日起至2010年1月31日结束。期间,崂山区将举行城区形象标识和文化品牌主题语网络公众投票活动,并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按照城区形象视觉标识和区域文化品牌主题语两大类,评审确定崂山区城区形象视觉标识和区域文化品牌主题语,并对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此次征集的崂山区形象标识和宣传主题语,需充分体现崂山区的城区特色、文化底蕴和地理特征。具体要求包括:城区形象视觉标识设计图案要求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效果和现代艺术感,既便于识别记忆,又能够反映崂山悠久的历史文化、独特的城区风貌和辉煌的发展成就;区域文化品牌主题语要求语言精炼、定位准确、工整押韵、富有美感,既能真实反映崂山的特色文化精髓和独特资源优势,又能彰显山海相依的城区特质和独特魅力,字数原则上控制在10字以内。 
 
  据悉,本次评选活动将分别设置形象视觉标识、文化品牌主题语一等奖、入围奖各若干名(具体数量视申报作品质量而定),城区形象视觉标识一等奖获奖作品奖金人民币1万元,区域文化品牌主题语一等奖获奖作品奖金人民币5千元,入围作品奖金人民币2千元。详细信息请登录崂山政务网,网址http://www.laoshan.gov.cn/n206250/index.html。 
 
  附:崂山区形象视觉标识和区域文化品牌主题语征集公告 
 
  崂山区形象视觉标识和区域文化品牌主题语征集公告 
 
  为进一步彰显崂山城区特色,挖掘文化内涵,提升区域软实力和美誉度,建设人文底蕴丰厚、山海气息浓郁、富有创新活力的滨海文化旅游名区,现面向海内外公开征集崂山城区形象视觉标识和区域文化品牌主题语。 
 
  一、主办单位中共崂山区委宣传部 
 
  二、活动说明本次征集活动主要有两项内容:一是征集具有视觉冲击力、符合现代审美需求的城区形象标识,二是征集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的区域文化品牌主题语。凡是热爱崂山、关心崂山发展,愿为崂山城区形象标识和宣传主题语提供最佳创意的个人和机构均可应征(主办单位和参与评选工作的个人和机构除外),城区形象标识和文化品牌主题语可以分别应征。崂山区相关背景资料可参考崂山政务网《今日崂山》专栏http://www.laoshan.gov.cn/n206250/n194215/index.html。 
 
  三、有关要求 
 
  (一)城区形象视觉标识设计图案: 
 
  1、寓意深刻,内涵丰富,能充分反映崂山悠久的历史文化、独特的城区风貌和辉煌的发展成就; 
 
  2、构图布局巧妙,色彩搭配合理,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效果和现代艺术感,便于识别和记忆; 
 
  3、充分体现传媒特点,形象高雅大方,易于被不同区域和文化背景的人士理解和认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4、充分考虑标识的延展使用,适合在电视、报纸、网络和户外主题等不同载体使用。 
 
  (二)区域文化品牌主题语: 
 
  1、语言精炼、主题明确、定位准确、含义深远,既能真实反映崂山的特色文化精髓和独特资源优势,又能彰显山海相依的城区特质和独特魅力; 
 
  2、言简意赅、工整押韵、琅琅上口、富有美感,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召力,琅琅上口,便于传诵,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达到耳闻目睹切入主题的效果; 
 
  3、使用中文表达(可附英文版),文字简洁规范,字数控制在10字以内。 
 
  四、征集时间征集活动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至2010年1月31日17时结束,逾期投稿视为无效。 
 
  五、评选办法申报作品评选活动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为三个步骤进行。 
 
  1、初评审核。区委外宣办将按照征集活动的评选要求,对所有申报作品进行严格的初评审核,凡符合申报要求的应征作品,均可获得参加网络公众投票活动的资格。 
 
  2、网络投票。通过青岛新闻网、崂山政务网、崂山景区网和崂山宣传网开设专题专栏,对初评审核合格的参评作品进行网络公众投票。依据网络投票结果,确定进入专家评审环节的入围作品名单。 
 
  3、专家评审。邀请驻青高校专家学者、新闻媒体资深记者及市、区相关部门单位领导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城区形象视觉标识和区域文化品牌主题语两大类,对所有入围作品逐项进行评审讨论,确定获奖作品的最终名单。征集公告将通过人民网、大众网、青岛新闻网、《大众日报》、《青岛日报》、《半岛都市报》、《青岛晚报》等中央及省、市新闻媒体平台集中进行对外发布。获奖作品名单将向全社会公示,同时向获奖者颁发奖金及荣誉证书。 
 
  六、应征方式应征者需将应征作品及附属材料通过以下方式送达主办方。 
 
  1、邮寄。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政府行政大厦东塔楼1303房间(邮编:266100)。将应征作品打印成A4规格。信封背面请注明“崂山应征作品”,截止时间以收到日期邮戳为准。 
 
  2、网络。电子邮箱:lsqwwxb@163.com。其中,“城区形象视觉标识”设计作品要求如下:(1)必须上传设计作品的源文件,例如PHOTOSHOP的psd格式文件、Adobe Illustrator的ai格式文件、CORELDRAW的cdr格式等。 
 
  (2)必须上传设计作品的jpg或者gif格式文件,大小不能超过6mb。 
 
  七、奖励办法本次评选活动分别设城区形象视觉标识、区域文化品牌主题语作品一等奖、入围奖各若干名(具体数量视申报作品质量而定),城区形象视觉标识一等奖获奖作品奖金人民币10000元(税前),区域文化品牌主题语一等奖获奖作品奖金人民币5000元(税前),入围作品奖金人民币2000元(税前)。 
 
  八、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应附创意说明,详细阐述作品的构思及象征意义,字数一般在500字左右。 
 
  2、应征者必须保证作品系原创,此前未曾发表过,并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合法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应征作品恕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相同应征作品以先到为准。若出现同一时间收到相同内容多幅作品的,则以抽签决定其中一名为获奖者。 
 
  4、应征作品一经获奖,获奖作品包括著作权在内的所有知识产权均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有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获奖作品,并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修改。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并按中国法律规定执行。一旦参加应征,即视为无条件同意本公告所有条款。联 系 人:王 涛咨询电话:0532-88997565、88997566。 
 
  崂山区对外宣传办公室 2009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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