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早日把兴化建成国内一流旅游目的地,进一步塑造兴化旅游的新概念和新形象,提高兴化旅游的知名度和认同感,以更直观、简练和易记的方式向国内外游客传达兴化旅游的独特魅力和丰富内涵,兴化市旅游局决定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旅游主题口号及形象标识,现将征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背景及目的 
 
  兴化位于江苏省中部里下河腹地,地处扬州、泰州、南通、盐城经济发展区中心,属长江三角洲经济发展圈。兴化是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大约在6000年前就有人类在此活动。她养育了施耐庵、郑板桥、李髯、刘熙载等一代代英才俊杰,范仲淹、岳飞、孔尚任、魏源等名人也曾在此留下过足迹,兴化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70多处,其中郑燮墓、施耐庵陵园、李园、上池斋药店、兴化城墙等为江苏省文物保护单位。拥有江苏第一、全国第二的水上名刹―上方寺,拥有被称为“水乡金銮殿”的明代道教丛林―东岳庙,以及被列为“江苏省中医药文化教育基地” 的赵海仙洋楼。金东门、八字桥两片历史古街区交相呼应、省级历史文化名镇―沙沟古镇独放光彩,竹泓木船技艺、板桥道情、茅山号子、施耐庵与水浒的传说、沙沟板凳龙等特色文化影响深远。 
 
  兴化自古就被誉为“人才之都会”,曾有“隔河两状元、一门五进士、一巷六名医”之盛况。兴化是“中国明清小说的摇篮”,是有名的书画之乡。施耐庵施家桥芦苇荡著《水浒传》、李春芳宰相府里校《西游记》、陆西星方壶岛上写《封神榜》、孔尚任海池河畔演《桃花扇》、李清枣园编《明珠缘》。明清以来从兴化诞生出的书画名家达500多人,“扬州八怪”里的郑板桥、李髯、宫廷画师禹之鼎等是他们当中的杰出代表。清代著名文艺理论家、美学家,有着“东方黑格尔”之称的刘熙载、泰州学派的代表人物韩贞等则是兴化学术巨匠中的杰出代表。   
 
  兴化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省级里下河湿地保护区。境内河网纵横、湖荡密布,拥有各具特色的五湖八荡,乌巾荡相传是岳飞当年射中金兵首领金兀术的头巾所形成,内有芦苇八卦区,充满神奇与野趣。李中水上森林公园为苏中苏北最大的人工生态林,森林内河道蜿蜒纵横,10万多棵水杉和池杉在清澈的河水里直入云霄,白鹭、黑杜鹃、野鸭等10万多只鸟类常年栖息其中。“南有沙家浜,北有徐马荒”。徐马荒是兴化原生态水乡湿地风貌的典型代表,景区内湿地风光独特, 80年代吴若甫曾在此主演拍摄了电视剧“秋雪湖之恋”。 
 
  千岛菜花风景区,作为中国垛田地貌的唯一代表,拥有水乡独特的国家5A级旅游资源,2009年被人民网评选为“全国最美油菜花海”,香港游客赞誉其为“绝代美景”。以其“河有弯弯多碧水,田无一处不黄花” 和“船在水中行,人在花中走”的美景,赢得了名气,吸引了四海宾朋。 
 
  兴化不仅人杰地灵,而且土地肥沃,物产丰饶,兴化大闸蟹、醉蟹、兴化青虾、兴化淡水鱼鲜、兴化沙沟大鱼圆、藕夹子、兴化土鸡蛋、兴化早茶(干丝、点心、小菜)、板桥宴、兴化八珍糕、熏烧等特产、小吃早已享誉大江南北。 
 
  二、征集作品要求  
 
  (一)旅游主题口号 
 
  1.能准确反映兴化市旅游形象,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传效果,能充分体现兴化生态旅游特色、本质内涵和文化精髓,能适用于旅游广告宣传需要。 
 
  2.语词精炼、易记,特色鲜明,朗朗上口,字数一般在15字以内,应征者须提供翔实的“兴化旅游主题口号”创意说明。 
 
  3.旅游主题口号投稿者应提供书面或电子稿件一份。 
 
  4.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兴化已使用过的旅游口号不再参与征稿活动: 
 
  郑板桥故里,生态水乡城; 
 
  千岛菜花、水上森林、文化兴化欢迎您; 
 
  文昌水秀古昭阳,和谐安康新兴化。 
 
  (二)旅游形象标识 
 
  1.主题突出,外形简洁,构思新颖,寓意深刻,视觉形象鲜明,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历史感与时代感兼容,具有亲和力,富有艺术感染力,可辨性强,便于放大缩小。能体现兴化旅游特点,尤其要能体现兴化独特水乡风貌和厚重的历史文化特质。 
 
  2.旅游形象标识设计内容包括:主体标志、“兴化旅游”汉字、xinghua tour英文字体、色彩,以及这些内容之间的搭配关系,并能提供系列设计。要符合VI的设计标准,可以广泛用于办公用品、礼品、标牌、印刷品、服装、车辆等载体使用。  
 
  3.旅游形象标识投稿者应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二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投稿人在提交纸质的设计方案的同时也要提交其设计方案的jpg格式的电子文件一份。 
 
  4.旅游形象标识设计作品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5.旅游形象标识投稿者须附设计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并要求附作者原创申明文件一份并签名;旅游形象标识投稿者身份说明请勿注明在设计文稿正面。 
 
  6.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三、作品征集时间和投稿方式 
 
  1.自媒体公布之日起至2010年9月30日止(以投递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投稿人请另附身份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 
 
  3.投稿地址。邮寄投稿:江苏省兴化市旅游局市场开发处吴小坚,邮政编码:225700 ,邮寄时请在信封右下方注明“征集活动”字样;电子邮件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征集活动”字样,邮箱:jsxhlyj@126.com ;征集活动咨询电话:0523-83246665 。 
 
  4.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评选方式 
 
  1.截止日期后,主办方将对征集到的全部作品予以整理编号,并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 
 
  2.评审委员会初评选出10个入围主题口号和10个旅游标识,并在网络上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3.专家评审会结合社会各界意见再对入围作品进行评选,最终确定宣传口号和形象标识采用奖各1名,确定优秀旅游口号与形象标识奖各3名,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五、奖励办法  
 
  1.旅游主题口号:设采用奖1个,奖金5000元;设优秀旅游口号奖3个,奖金各1000元;设入围奖6个,奖金各500元。 
 
  2.旅游形象标识:设采用奖1个,奖金5000元;设优秀旅游标识奖3个,奖金各1000元;设入围奖6个,奖金各500元。 
 
  3.所有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4.所有获奖作品及入围作品由活动组织方颁发荣誉证书。 
 
  六、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公告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组织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 
 
  3.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不再退还,由活动组织方负责收藏。 
 
  4.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来稿的邮寄费和作品制作等费用自理。主办方对参投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不负有责任。 
 
  5.本活动投稿次数不限,每次投稿的作品数也不限。 
 
  6.由于本次活动以作品为单位,所以不排除同一个人获多个奖的可能。 
 
  7.活动组织方在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或放大时,有权进行适当修改或对不适合的内容进行直接删除。对于被选中的口号和标识作品,活动组织方除及时通知作者外,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8.活动组织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9.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兴化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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