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城市形象主题口号、形象标识征集 
 
  主题口号 
  1、具有唯一性和原创性。应征作品须紧扣宁海生态型宜居宜业发展定位和开放、向上、大气、文明的精神特质,能反映宁海城市的整体特色和优势,并体现宁海城市的独特性、差异性,成为宁海的理念识别。同时,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2、具有通俗性和传播性。应征作品须文字精炼、简明易记、朗朗上口,适合各类媒体传播推广。字数不超过12个字。   
  3、应征者对应征作品要作尽可能详细的说明和阐述。 
 
  形象标识 
  1、作品要充分体现宁海的特色和未来愿景,塑造生态、人文、活力的城市形象。  
  2、城市标识要简洁明快,色调和谐,鲜明生动,形神合一,富有艺术感染力,具有人文化、国际化特质。  3、城市标识须考虑标识和标识文字(中英文均可)的综合应用,易于识别和制作,适合长期固定使用及印刷、雕塑等多种场合应用。  
  4、应征投稿者需提供书面稿一式二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黑白坐标图案一份。同时须刻盘递交电子文稿一份。  
  5、城市形象标识设计作品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应征者对应征作品要作尽可能详细的说明和阐述。 
 
  1、应征作品以邮寄、电子邮件或者直接送达三种方式参赛。 
  2、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浙江省宁海县桃源南路292号 宁海县新闻中心通联部;邮编:315600;联系电话:0574―65510000 65577916 
  3、电子邮箱:ninghainews@yahoo.cn;宁海新闻网网址:http://www.nhnews.com.cn 
  4、请在函件上或者电子邮件主题上注明“宁海城市形象主题口号、形象标识征集活动”字样,并附上作者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2010年8月31日(邮寄以参赛者所在地邮局发件当日邮戳为准)。 
 
  1、征集的作品,将由主办方邀请有关专家筛选30条作品在《今日宁海》、宁海新闻网上进行投票,并对作品进行评审。 
  2、形象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征集各评选出入选奖1名,提名奖5名,入围奖20名,奖金分别为10000元、3000元和1000元。 
  3、来稿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来稿一经采用,版权归主办方所有。 
 
  1、本次活动征集到的所有作品必须真实、积极、健康、合法,作者须保证其拥有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或已经取得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并且作品未侵害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 
  2、奖金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3、因邮寄延误、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发送者优先。 
  4、如对本次活动存有疑问,请详见宁海新闻网《关于征集宁海城市形象主题口号和形象标识的启事》。 
  5、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宁海县委宣传部所有。 
 
  宁海县委宣传部 
  宁海县新闻中心 
  201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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