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背景及目的
江苏省男女平等宣传教育中心是全国首家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专业性机构,与江苏省妇女研究所合署办公,是江苏省妇联直属单位。其主要业务范围是开展性别平等和妇女发展的社会宣传、公众教育培训、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为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好新一轮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和知识普及工作,引导社会公众进一步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深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意识,宣传妇女在美好江苏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宣教中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男女平等宣教中心标识、男女平等宣传画、公益口号的征集评选活动。

二、征集作品要求
江苏省男女平等宣教中心标识、男女平等宣传画、公益口号的设计要以美好江苏建设为时代背景,充分展示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家庭和社会等领域作出的突出贡献,充分体现男女平等、两性和谐发展的基本内涵、典型特征及宣传深意,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启发性。
1、江苏省男女平等宣教中心标识:要围绕男女平等宣传教育中心的主要业务范围进行设计,充分体现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的理念,按照一定的构成规则,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具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创意性和可观性,适合在多种载体上宣传推广。作品按A4纸规格设计,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附设计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一份。
2、男女平等宣传画:要围绕建国60周年,突出江苏妇女在美好江苏建设中的特殊贡献进行设计(单图或组图均可)。主题鲜明,创意独特,画面简洁明快、内容健康向上,视觉形象突出,富有感召力。作品按对开或者4开的规格设计。
3、男女平等宣传公益口号:要突出反映美好江苏建设中妇女的积极作用,体现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的先进理念。重点突出、主题鲜明、简练压韵、朗朗上口并具有美感。口号每条最多不超过15个字,
4、应征作品须是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一经宣教中心采用,著作权归宣教中心所有。
5、鼓励国内外策划及广告公司积极参与投稿,进行整体设计。作品一经采用将优先获得与宣教中心长期合作的机会。

三、作品投稿方式
1、宣教中心标识投稿者应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二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同时递交电子文稿一份;宣传画投稿者应提供A3尺寸的彩稿一份及电子稿一份;公益口号投稿者应提供书面或电子稿件一份。
2、投稿人请另附身份说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标识投稿者身份说明请勿注明在设计文稿正面。
3、投稿地址。
邮寄投稿:江苏省南京市太平北路51号太平商务大厦1502室江苏省男女平等宣传教育中心收,邮政编码:210018,联系电话:025―84413619。邮寄时请在信封左下方注明“征集活动”字样。
网上投稿:jsy2108@163.com
4、文责自负,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投稿截止时间
自媒体公布之日起至2009年7月10日止(以当地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五、评选方式
1、截止日期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评议 。
2、获奖情况将在有关媒体上公布(江苏妇女网、江苏省妇女儿童发展网、视觉同盟网)。

六、奖励办法
1、标识类:设采用奖1名,奖金8000元。
2、宣传画类: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
3、公益口号类:设一等奖2名,奖金500元;二等奖3名,奖金300元;三等奖5名,奖金100元。
4、所有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
5、所有获奖作品由活动组织方颁发获奖证书。 

七、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一切后果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活动组织方不承担法律和相关连带责任,并以此启事视同完成告知义务。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组织方拥有入围和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活动组织方有对入选作品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3、投稿作品相同者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日邮戳和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
4、活动组织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5、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活动组织方的一切规定及要求。


江苏省男女平等宣传教育中心
200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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