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北京工业大学是北京市属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之一。学校下设16个学院,43个本科专业。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3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1个硕士学位授予点,17个工程硕士授权培养领域。有3个国家级重点学科,8个北京市重点学科,11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有4个教育部特色专业、7门国家级精品课程、1名国家级教学名师、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力学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等一批优质教育资源。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学校在教育、科研与学术方面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加拿大、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近百所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了合作和联系。

艺术设计学院简介

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坐落在“中国艺术研究院”和“现代文学馆”之间,具有独特的人文环境和艺术氛围。学院的师资来自国内外著名的高校和企业,与各国的艺术设计院校建有持久的学术关系。学院的“民间美术馆”是学生感悟中国设计文化的课堂;学院的“视觉艺术馆”和“学生展厅”每天向学生提供鲜活的艺术信息;各类工作室、实验室是学生的实践基地。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以“学生的就业和未来的事业”为中心,通过不断的调整和努力,力图使我们的学生能够“睁开自己纯真的设计之眼”,学会“用艺术设计的眼光看世界”,具备“艺术设计工程师”的素质,早日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之才。

2008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

专 业 及 方 向 招生人数 说  明
动  画40

各专业及方向:学制四年、学费10000元/年;

京外招生计划将参照艺术类“校考”合格生源的分布情况制定;北京市计划招生190人。

艺术设计(产品设计方向) 40
艺术设计(展示设计方向) 20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60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艺术设计方向) 60
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方向) 40
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方向) 40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40
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方向) 40
合  计380 人

注:以上专业文理兼收。

一、报 名

(一)报考条件

1.符合2008年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高等学校艺术类报考条件的考生;

2.通过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省统考”的考生(不组织“省统考”的除外);

3.热爱艺术设计和美术事业,身心健康,无色盲、色弱。

(二)报名形式

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形式,不受理函报。

1.网上报名时间:1月2日―2月16日

登录北京工业大学 www.bjut.edu.cn 点击“招生信息”进入本科招生网的“艺术类”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时间:2月16、17日(周六、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8号 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须携带: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照片上须加盖派出所公章);

(2)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份,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不组织艺术类“省统考”的除外;

(3)交网上报名填写好的《报名登记表》打印件,表中“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表格统一为A4纸大小,并在表上相应的位置贴好本人1寸照片和裁好的身份证复印件;

(4)交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一致),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5)专业报名考试费100元。

2.经审验合格先行办理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3.现场确认时材料要齐备,专业考试期间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

2月18、19、20、21、22日

上午 8:30-11:30 色彩(默写)

下午 1:00- 5:00 创意速写、素描(默写)

▲为方便考生,报名时可选择其中一天参加考试,考试时间确定后不再更改,也不能重复参加考试。若所报场次考场人数已满,考生只能选择其它场次。

(二)考试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8号 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 我校不在京外设置考场

(三)考试要求

1.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试当天公布考场安排,考生提前15分钟进入指定考场;

3.考生自备画具(含4开画板),画纸由学校提供。

(四)成绩查询

1.专业考试满分为400分,其中:色彩(默写)150分、素描(默写)150分、创意速写100分;

2.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调取考生的电子照片、艺术类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成绩及相关信息进行核对,4月初向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

3.考生可登录我校“艺术类报名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三、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及毕业证书

(一)志愿填报

1.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填报高考(Q吧)志愿时,北京生源把我校志愿填在本科提前批次栏目中,京外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要求填写志愿。

(二)录取办法

1.从已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并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并文理兼收;

2.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对于文理分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分别按照文理计划录取;对于文理兼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文理不再分别录取。以上都按文化考试成绩加上我校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我校在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4.我校对附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不加分的录取原则;

5.如查出考生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三)毕业证书

我校艺术设计学院的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后,获取的毕业证书仅标注招生时的专业方向,不标注课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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