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资格

  全国各类高等院校在校全日制大学生均可参加。

  二、参赛规定

  参赛作品必须统一按照大赛组委会指定的命题和按统一规定的企业背景资料(见大赛网站和参赛手册)进行创作。

  三、参赛作品类别

  A平面广告作品(包括报纸、杂志、招贴广告作品)

  B影视广告作品

  C广播广告作品

  D网络广告作品(包括Flash动画广告、网页形象页面)

  E广告策划案作品

  F公益广告作品(FA平面广告、FB影视广告、FC广播广告、FD网络广告、FE广告策划案)

  四、参赛作品标准

  各类参赛作品均以原创性为主要标准,遵守《广告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民族文化传统、公共道德价值、行业规范等要求。

  五、作品规格及要求

  A平面广告作品:

  ①打印为A3(297×420mm)规格,并装裱在350×500mm黑卡纸或白卡纸上。每件作品上交1份。

  ②附作品光盘一张(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300dpi)。

  ③系列作品不得超过3幅。

  B影视广告作品:

  ①用数码摄像机(DV机)或更高级别摄像机拍摄。

  ②用电脑剪辑成片,时间不得超过30秒。

  ③统一制成AVI格式(不压缩),输入光盘,作品前需有5秒倒计时。需完成配音和配乐。

  ④作品片头附客户名称、产品名称、作品篇名。

  C广播广告作品:

  参赛作品编辑后刻制在光盘上,时间不得超过30秒。

  D网络广告作品:

  (一)Flash动画广告

  动画广告 swf文件格式,文件不超过3MB,时间不得超过30秒,系列作品不得超过三件,配音乐,动画制作成24桢/秒。

  (二)网页形象页面广告

  根据选题制作网页形象页面,尺寸:800 X 600 Pixel或1024 X 768 Pixel,HTML格式。页面形式自由创作,可以包含Gif或Flash格式的横幅广告。要求页面中的PNG、JPEG、Gif图片或Flash动画链接完整,不加背景音乐,站点文件夹不超过1MB。如有特殊字体设计,请制作在链接图片中,或者将字体文件(TTF格式)刻入递交光盘中。

  E广告策划案作品:

  (一)策划书内容要求:

  ①内容提要

  ②市场环境分析

  ③营销提案

  ④创意设计提案

  ⑤媒介提案

  ⑥广告预算等内容

  (二)策划书的格式要求:

  ①策划案打印为A4纸,左右边距31.7mm,上下边距25.4mm,正文:宋体、小四号字、单倍行距。

  ②篇幅不得超过30页。

  ③不提倡豪华包装。

  ④数据资料翔实,引用数据资料需注明出处,调查表格原件附后。

  F公益广告(参赛标准,按平面、影视、广播、网络、策划案类标准要求执行)。

  六、参赛要求

  ①大赛在全国各地设立分赛区,采取一次参赛、两次评奖的方式进行。即以院校为单位首先将参赛作品报分赛区评审,在分赛区获奖作品,再由分赛区统一报送(不超过所在地区参赛作品总数的20%)参加全国总赛区的评奖。全国总赛区不受理个人报送的作品。

  ②参赛选手需填写3张报名表(1张贴在作品背面、1张分赛区存留、1张随作品报送全国组委会)。

  ③认真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中除了签名手写外,其余项目均打印工整,内容真实、准确,不得涂改。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学校或院系公章。

  ④作品展示部分不准出现院校、科系、姓名或其他特殊记号。

  ⑤每件参赛作品均需存入光盘并随作品一并报送,光盘上必须标明作者学校院系、作品名称、作者姓名等资料。同类别的不同作品,可存储在同一张光盘中。

  ⑥集体创作的作品作者最多不得超过3人(广告策划案、影视广告不得超过5人),并在报名表创意小组名单和报名签字一栏中按第一、二、三、四、五作者的顺序填写。每件作品的指导老师,平面类作品不得超过2人,其他类别作品不得超过3人。

  ⑦每个学生(创意小组)上交的参赛作品同一类别、同一选题的只限1件。

  ⑧要保证作品质量。打印作品的纸张质量要好,制作的光盘要逐一认真检查,保证能够读写出来。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

  七、分赛区报送作品的要求

  1、严格执行全国大赛组委会规定的报送作品的比例(不能超过所在地区参赛作品总数的20%)和报送作品的截止时间。

  2、报送作品必须按类别及选题内容分别整理包装,还须将所有报送的作品按类别及选题内容制作成一张(套)光盘,并逐一检查录制效果,保证能读写出来。

  3、各分赛区要随作品报送一套汇总表、统计表,并要有电子版。汇总表、统计表要准确、清晰、规范,并注意与学生报名表填写内容一致。

  4、注意邮寄安全。寄送作品要包装好,不能损坏(特别是光盘)。最好是特快专递寄送,千万不能丢失。

  5、各院校报送分赛区的作品也应执行以上要求。

  八、参赛费用

  参赛费用主要用于大赛的组织、宣传、邮寄作品、评审、颁奖等活动。全国大赛组委会的工作费用自行解决,不收参赛费。各分赛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收取参赛费(但每件作品最高不能超过50元),参赛费用原则应由参赛学生所在学校承担。

  九、奖项设置

  全国大赛总赛区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每届大赛设大奖1个,统一由国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颁奖。分赛区设一、二、三等奖及入围奖,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由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教委)和分赛区组委会颁奖。

  十、截稿时间

  分赛区截稿时间为2009年6月20日。

  各分赛区报送全国总赛区参赛作品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15日,以邮戳为准。

  十一、联系方法

  ①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组委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东埠头1号北京联合大学广告学院

  收件人:郭有霞

  邮编:100095

  电话:010-62400806    010-62460612

  传真:010-62400806

  网站:www.sun-ada.net

  ②各分赛区见大赛网站

标签: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