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自己独特的城区(旅游)品牌形象,不断塑造与提升东西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向全区居民公开征集东西湖城区(旅游)形象标识设计作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此次征集面向东西湖区居民,应征者的年龄、身份不限,应征者提交作品数量不限。 
 
二、征集要求 
 
1、作品要充分体现东西湖自然风光、地形、地貌特色,彰显充满水乡魅力的宜居环境,反映中部地区唯一国际标准赛马场东方马城以及首家“自由港”保税物流中心的产业特色; 
 
2、设计新颖,视觉形象鲜明,具有识别性,适合在多种场合、载体上应用,能广泛应用于东西湖形象宣传; 
 
3、设计须考虑标识和标识文字(中英文均可)的综合应用; 
 
4、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10年3月15日(邮寄以邮戳为准)。 
 
三、作品要求 
 
1、设计作品表现形式不拘一格,电脑制作图片(JPG格式)或者手绘均可;每个设计图案规格统一为15×15cm,彩色、黑白图案各一份,以A4纸打印或者绘制,并注明印刷色色值; 
 
2、设计作品应另附设计理念及创意设计说明,创意说明文字不少于100字,并注明设计者(单位)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 
 
3、应征作品通过邮寄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投稿,请在信封和电子邮件标题上标注“标识征集作品”字样。 
 
四、评选方式 
 
由专家评选小组从所有应征作品中评选出8―10件入围作品,在区内各媒体上进行公布,接受公众投票;结合公众投票结果进行评定,报区委、区政府研究通过;最终评选结果将在区内媒体上予以公布。 
 
五、奖励办法 
 
1、一等奖一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含税); 
 
2、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奖励500―800元; 
 
3、对参与征集活动未入围作品适当给予鼓励。 
 
六、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必须是从未发表过的原创设计,不得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投稿作品发生侵权纠纷,由投稿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取消参选资格; 
 
2、标识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作者不得再将此作品另作他用; 
 
3、所有来稿恕不退回,请设计者自留底稿。 
 
本次征集活动解释权归中共武汉市东西湖区委宣传部 
 
邮寄地址:中共武汉市东西湖区委宣传部(邮编430040) 
 
电子信箱:dxhbao@163.com 
 
联 系 人:李小刚 戴丽娟 
 
联系电话:83211942  83893335    
 
中共东西湖区委宣传部 
 
2010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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